TERMS服務條款與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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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歐冠服務通用條款
1 總則
- 除非另有書面協議或與法規、法律的強制規定不一致時,台灣歐冠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或任何有關聯的公司及他們的代理(下稱本公司)作出的所有報價或服務,以及所產生的合同或其它約定,都受本服務通用條款(下稱通用條款)約束。
- 除非本公司事先收到客戶相反的書面通知,任何其他方都無權做出通知,特別是關於服務範圍或提交的報告及證書方面的通知。客戶在此不可撤銷授權本公司提交測試報告給協力廠商。
- 除非本公司接獲委託人之事前書面指示中有相反之意思表示,其它任何人皆無權給予指示,尤其對於服務範圍或因此而生報告、證書之交付(下稱測試報告)。委託人於茲不可撤回的授權本公司將測試報告如委託人之指示,或依情況、商業習慣、習俗或實務自由裁量交付予第三人。
2 提供服務
- 本公司根據所確認的委託人具體指示,以合理審慎的技能提供服務。若無相關指示,則根據:
- 本公司的任何標準委託單或標準規格單中的條款;
- 任何有關的貿易慣例、作法或實踐;
- 本公司認為在技術、操作和財務方面適當的方法。
- 對樣品檢測後出具的測試報告僅僅反映本公司對該樣品的評價,不反映對被抽取樣品的一批貨物的評價。
- 本公司出具的測試報告只反映在工作當時所記錄的事實,而且限於所收到通知的範圍內,若無通知時,則限於所用的本條款2.1 中給出的可選擇參照的範圍。本公司無義務提及或報告特定指示範圍或其它適用範圍外之任何事實或情況。
- 本公司可委派代理或分包商承擔全部或部份服務,客戶授權本公司向代理或分包商提供其所承擔服務的全部必要的資訊。
- 本公司如收到涉及客戶和協力廠商簽訂的契約或文件,如銷售合同、信用證、提單等,這些文件僅供參考,而不擴展或限制經本公司承擔的服務範圍或職責。
- 客戶理解並確認本公司雖提供服務但既不取代客戶或任何協力廠商的位置,也不免除客戶或任何協力廠商的任何職責,此外也不承擔、不減輕、不免除、不承諾解除客戶對任何協力廠商或任何協力廠商對客戶的任何責任。
- 所有的樣品保留期最長為 1 個月或樣品性質允許的最短期限,本公司將依照內部樣品管理程序進行處置樣品,此後本公司終止對該樣品的任何責任。
3 客戶的責任
- 客戶要保證及時提供足夠的資訊、通知和文件(在本公司報價和服務前),以便所通知的服務得以實施。
- 對任何委託的樣品或實驗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實際或潛在危險或危害,如放射性、有毒、有害或爆炸元素或物質、環境污染或中毒的存在和危險,要事先通知本公司。
4 收費和支付
- 在本公司接受客戶委託或合同磋商時未確定的檢測費用,應依照本公司最新的收費標準。
- 在樣品委託測試之前,客戶必須支付相關檢測費用。若客戶與本公司另有約定或簽訂合作合同時,則以合同規定的通知進行付款。
- 一旦在實施服務過程中出現任何不可預見的問題和費用,本公司要盡力通知客戶完成該服務必需的額外時間和開支。
- 客戶無權因聲稱對本公司的任何爭端、反訴或抵銷,而留置或延遲支付給本公司的任何款項。
- 本公司可決定向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就收取未付款提出訴訟。
5 服務的暫停和終止
如出現以下情況,本公司有權立即且不承擔任何責任地暫停或終止提供服務:
- 客戶失於履行任何他應盡的職責,而且在通知其過失後十天內客戶不作補救;
- 客戶的任何暫停付款、與債權人做出安排、破產、無力償付、破產管理或停業。
6 責任和賠償
責任範圍:
- 本公司既不是保險商也不是擔保人,不承擔這方面的任何責任。客戶尋求保證不損失或不損害,應該適當投保。
- 測試報告的出具是以客戶或其代表客戶提供的資訊、文件和樣品為基礎,並且僅僅是為了客戶的利益,而且該客戶應當對其在測試報告基礎上所採取的其認為合適的行為負責。對任何根據該測試報告已採取或沒採取的行動,對因提供給本公司不清楚、不正確、不完全、誤導或虛假資訊導致的任何不正確結果,無論本公司還是公司的任何成員、代理或分包商都不應為此對客戶或任何協力廠商承擔責任。
- 對因任何超出本公司控制的原因,包括客戶失於履行它的任何責任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任何延期、部分或全部服務不能實施,本公司不承擔責任。
- 關於損失、損害或任何類型的花費的任何索賠,公司的責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超過單項樣品檢測費用的五倍。
- 如有任何索賠,客戶必須在發現所謂證明索賠事實起30 天內書面通知本公司,並且除非在自下述之日起的一年內提起訴訟,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都被免除對損失、損害或費用的所有索賠的全部責任:
- 本公司執行該產生損害賠償之服務之日期;
- 任何指稱未履行服務之原應完成日期。
7 其它
- 若此通用條款中有任何一項或一項以上之條款被認定為違法或無法執行,其餘條款之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因此而受有任何影響或減弱。
- 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和其後的一年內,客戶不得直接或間接誘惑、慫恿或提出聘用本公司雇員,使其離開本公司的職位。
- 未經本公司書面授權,不允許以廣告宣傳為目的使用本公司的名稱和註冊商標。
8 管轄法律、司法權和爭端裁決
因提供服務產生的所有爭端,受中華民國法律管轄和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解釋,所有爭端應提交給中華民國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